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总局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3/10 (双击自动滚屏)

 

  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严守安全底线,健全责任体系,推进改革创新,更加突出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1.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研究及试点,制定双重预防相关指导性文件。各地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将双重预防工作与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相结合,提出具体方法措施,指导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 开展风险识别分析。继续开展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重点开展锅炉水位控制系统、氢能储运压力容器、X80钢级天然气管道及流动式起重机等风险分析。各地要在做好特种设备季报统计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技术特点,开展风险识别分析,通过风险警示等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筑起有效的安全防线。
  3. 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客运架空索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隐患整改,巩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开展中小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生产使用单位主体作用,督促企业消除死角盲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控。
  4. 强化质量提升与监督抽查。落实全国质量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提升生产环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使用环节管理和作业水平、监察检验环节的监督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标准互认,助力质量提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通过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以及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抽查,继续组织对重要电梯部件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区域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方责任
  5. 完善法规标准规范。推动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特种设备目录》修订调研和研究;推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制修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建立法规标准协调机制,修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现有规范标准。继续开展特种设备规章、规范、标准清理优化工作。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6.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用监管,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更好发挥其自主管理的能动性。综合运用保险等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强化社会救助和社会监督,激励企业加强自我约束。
  7. 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更大发挥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及社会组织与群众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
  三、深化监管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8.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改革成效综合评估,研究进一步减少、合并、下放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各地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行政许可工作质量,提供更加便利服务。
  9. 深化检验工作改革。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修订,合理调整核准项目及核准条件。进一步明确检验性质和定位,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和公益性保障属性,坚持以公益性检验机构为主体承担具有监督性质的检验、公共性强的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对于其它检验,有序引入社会检验机构,增加检验供给,提高检验质量和效能。
  10. 推进电梯监管等改革创新。深入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制定发布试点工作意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研究推进电梯智慧监管,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探索拓展气瓶等其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服务”等保险创新。继续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并加快实现地方应急处置平台与总局分析平台的数据上传。
  四、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效能
  11. 强化规划引领和科技支撑。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组织做好特种设备领域“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相关科技规划制定;鼓励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关键技术和监管模式研究,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支撑。
  1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锅炉能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开发现场监督检查信息化辅助工具。推动和完善电梯、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启动叉车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和设备覆盖率。各省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实现许可人员、许可单位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与总局数据平台对接。
  13.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的专业性、职业化,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从事监管,安全监察人员要依法持证上岗。继续组织制作安全培训视频,举办基层安全监察人员技术骨干培训班,对新疆和藏区安全监察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各地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对基层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加快队伍融合,鼓励担当作为。
  14.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广大特种设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持续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乡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公众信息网
主办单位: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 0373-3592882 备案序号:豫ICP备14024408号
洗碗机 滤芯
公安备案号:410702020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