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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0/7/17 (双击自动滚屏)

  7月15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贯彻落实近期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吸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和我市“4•18”较大压埋窒息事故、“5•2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分析我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形势,并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臧惠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全体人员,全市所有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观看了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育警示片,学习了《吸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和我市“4•18”较大压埋窒息事故、“5•2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方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金海现同志通报了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监察现状,分别对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液化气体、永久气体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指出在气瓶充装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
  最后,臧惠春同志围绕气瓶充装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臧惠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要对隐患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敷衍应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单位抓整改。要认真排查隐患,突出重点环节。要对生产的全流程进行排查,从槽车的进入到充装完成的送出,每个环节一个不漏的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台账,限期整改,挂账销号。要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监察机构要严格执法监察,针对发现问题要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责令整改的责令整改,该责令停止充装的停止充装,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形成高压态势;要发挥好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积极帮助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实际使用者,完善气瓶检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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